(圖/美聯社)
因應歐盟《數位市場法》的規範,包括蘋果、Alphabet、Amazon、Meta、微軟與字節跳動等6家科技業者,旗下提供網路服務的核心平台,需允許開放讓第三方應用商店與支付系統進駐,以利商業市場的公平競爭,同時並讓歐盟消費者取得更好的服務與更多元化的選擇,被點名的業者需在明年三月全面遵循該法令。
其中,尤以蘋果旗下的App Store應用商店最受外界高度矚目,主要是蘋果以危害隱私為由,向來反對iPhone用戶透過第三方應用商店管道去下載應用程式(俗稱側載),然而,隨著歐盟新法將於明年三月全面生效,外界推估認為蘋果勢必將妥協並做出對應的變化。也就是說,為遵循該法令規範,蘋果很可能會有限度地針對歐盟地區,開放第三方應用商店的進駐,讓iPhone用戶得以側載App。
除了歐盟之外,據日經亞洲最新報導指出,日本監管機構也有意採取類似的作法,擬透過立法提案,要求蘋果、Google 等科技巨頭,需開放讓用戶可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與對應的支付系統,且不得再限制需在自家特定系統上的使用方式,用意在於避免主導市場壟斷。據悉,擬推出的新法案主要聚焦於四大領域,包括:應用商店與支付、搜尋、瀏覽器與作業系統,預計在2024年提交日本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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