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民眾對於廢電視機、廢洗衣機、廢電冰箱及廢冷暖氣機(簡稱廢四機)等大型家電用品報廢的疑慮,環保署擬定廢家電免費逆向回收管理新制,訂定「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應回收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並訂於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燦坤 3C 響應政府廢四機回收新制,從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民眾到全省燦坤門市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並同時回收舊機,燦坤 3C 再送 FUJIMARU 省電燈泡一個。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消費者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新品時,販賣業者應無償、無條件提供消費者廢電視機、廢洗衣機、廢電冰箱及廢冷、暖氣機之回收清除服務,不得向消費者收取費用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絕回收工作。
燦坤 3C 本著企業對地球的使命,一直以無條件、無償提供消費者廢四機回收服務,此次因應政府 2011 年廢四機回收新制的施行,同時避免舊機回收後遭到拆解再利用,產生黑心商品及對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燦坤 3C 推出「汰舊換新送燈泡」的活動,鼓勵民眾回收做環保、並提供另一個安心、便利的廢四機廢棄管道。
除了廢四機的回收,燦坤 3C 多年來專注於「二手家電(3C 產品)回收再利用」,將向外界募集而來可再利用的大小家電,如電視機、冰箱、洗衣機、電腦等家電,檢修之後再捐贈於公益團體、弱勢團體或需要幫助的個人,透過實際行動,關懷台灣社會。
台灣自 87 年實施廢四機回收作業以來,回收率已由 89 年的 29% 提升到 98 年的 53% 以上,與歐盟或日本等先進國家相較絲毫不遜色。在回收做環保的路途上,燦坤 3C 也會一路走下去,而在企業社會責任的角色上,燦坤 3C 也會持續堅持,以行動關懷需要幫助的族群、愛護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