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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買錯不能退款?Apple 默默取消 App Store 七日鑑賞期!

2016/12/07 10:52 文/記者劉季清

iPhone 用戶過去在 App Store 上購買應用程式,若是不小心買錯或是不滿意,還有 7 天的時間可以申請無條件退款。不過昨天有網友發現,這項規定已經悄悄被 Apple 移除,也就是說,未來買 App 前要先謹慎思考,因為買了之後若沒有正當理由,就很可能不能退款了。

(圖/itunes)

根據蘋果官方網站上的《Apple 媒體服務條款和條件》,iOS 平台上的 App Store 上原本的 7 天鑑賞期已經悄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條款:「所有交易均銀貨兩訖。內容的價格可能隨時變更。您了解並同意我們提供的服務及內容不適用當地消費者保護法案中所規定的七日無條件退款之要求。如果因為技術問題而導致您無法收到內容,或不合理地延遲取得內容,Apple 會根據情況決定以更換內容或退還已支付款項做為您個人專屬的補救措施。如果發現證據顯示詐欺、退款濫用,或其他 Apple 有資格提出相應反訴的人為操作行為,Apple 可拒絕退款要求。」這就代表,消費者不可以再如以前一樣拿 App 不如預期作為理由去申請無條件退款,現在的退費決定權回到 Apple 手上,只要 Apple 認為理由不充分或是涉及詐欺、濫用退款權利,都有權於以拒絕。

(圖/歐新社)

其實類似的爭議在 2011 年也發生過,只不過主角是 Google。當時,Google 拒絕提供 Google Play 商店的 7 天鑑賞期服務,與台北市政府對簿公堂,中間 Google 一度關閉 Google Play Store(當時稱 Android Market)對台灣地區的付費軟體服務,直到 2013 年才重新開放。

目前 Apple 尚未對此一政策調整作出公開回應,亦沒有解釋為什麼要取消 7 天鑑賞期,後續發展還有待繼續觀察。與此同時,消費者在購買 App 前應該詳細閱讀用戶相關評論之後再決定是否購買,因為一旦付款後,退費就不像以往一樣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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