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多年的itunes官司終於有了結果,蘋果公司在判決中獲得勝訴,法庭認為並未觸犯反托拉斯法,蘋果將免除了最高10億美元(約台幣310億元)的罰款。
itunes涉壟斷官司案,蘋果獲得勝訴,將免除了最高10億美元的罰款,圖為蘋果公司前執行長賈伯斯。(法新社)
根據《BBC News》的報導,這則長達十多年的官司,主要是蘋果遭指控iTunes與ipod涉嫌壟斷線上音樂,禁止使用者用競爭對手的播放軟體。法庭上出示了已故創辦人賈伯斯(Steve Jobs)的郵件,內容寫道:「我們務必確保MusicMatch推出他們的下載軟體時,不能使用ipod」。
按照蘋果公司先前播放賈伯斯影片的說法,蘋果之所以限制itune使用者只能對應自家ipod產品,是為了保護自家數位版權系統,避免駭客入侵的可能。
陪審團表示,蘋果公司重視使用者感受,將itunes更新到7.0版,對產品作出改善,以消費者角度來說,是一項有利的因素,因此並沒有觸犯反托拉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