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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要再轉貼了!Facebook 上貼這個聲明是假的!

2016/07/03 18:28 文/記者陳宜豐

近來臉書上又瘋傳 PO 上版權宣言,臉書就無法運用上傳照片一事

還記得不久前在臉書上曾經有「我聲明....」,只要貼上某些聲明文字,臉書就會自動幫忙設定某些隱私權設定(最近又來了),不過這些網路瘋傳的騙局已被證明是網路上的誤傳,而最近有又有這樣的消息傳出,只要貼上某段文字,就可以把自己上傳的圖片、文字等宣告為自己的版權。

除了開發新功能外,臉書上越來越多詐(欺)騙行為,恐怕是祖克伯未來更需注意的課題(圖片來源/美聯)

網路上最近盛傳,只要在臉書上貼上「自2016年7月3日週日起,我不准Facebook使用我的照片,我的訊息及我的文章以及分享,無論是過去和未來,我的還是我的板上出現的那些相關內容。 通過這段文字,我通知Facebook,嚴禁披露,複製,發送,贈與,出售給任何人,我的任何資料,照片,或對我採取任何其他以此為基礎操作的配置文件與其內容。 此配置文件的內容是隱私和機密信息。隱私可以違反法律(UCC1-308-11308-103和羅馬規約)進行處罰...」等言論,跟先前傳出 PO 上「In response to the new Facebook guidelines, I hereby declare that my copyright is attached to all of my personal details, illustrations, comics, paintings, professional photos and videos, etc. (as a result of the Berner Convention). For commercial use of the above my written consent is needed at all times!」(在新的臉書規範下,我在此聲明,我擁有所有個人上傳的訊息,包括圖片、漫畫、油畫、專業照片、影片(基於 Berner 公約))等文字臉書就無法使用有是一樣的。

(圖片來源/路透)

而先前臉書已經正式否認了相關傳聞與做法,早在 2015 年 facebook 發言人 Andrew Noyes 就表示,根據臉書條款,用戶上傳到臉書上的內容」,都在條款規範以及適當的隱私限制下,允許臉書使用,在臉書服務條款,第二項《分享您的內容和資料》中,臉書就註明:「智慧財產權所涵蓋的內容,如相片和影片(智財權內容),將根據您的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具體給予我們以下權限:您給予我們非獨有、可轉讓、可再授權、免版稅的全球授權,使用您發佈在 Facebook 或與 Facebook 關聯的任何智財權內容(智財權授權)。當您刪除您的智財權內容或帳號,此智財權授權便宣告結束,除非您的內容已與他人分享而他們沒有刪除該內容。」。所以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網路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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